长兴县大学生创业园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征集入驻项目公告

2010-8-30 12:19:56 来源: 编辑:长兴信息港 字体:  我要投稿

为积极引导支持青年特别是大学生自主创业,长兴县人事局、共青团长兴县委共同筹建长兴县大学生创业园、长兴县青年创业孵化基地(以下简称创业基地),搭建和培育青年(大学生)自主创业示范平台。现面向全县征集青年(大学生)创业项目:

一、创业基地基本情况

创业基地由长兴县人事局、共青团长兴县委创建,长兴阿拉丁汽车俱乐部协助创建,采取政府扶持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模式。创业基地位于迎宾大道长兴电厂路段(长兴阿拉丁汽车俱乐部二楼),首期推出一批办公房扶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。

二、优惠政策及相关服务

1.为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并给予房租补贴;

2.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项目优先享受我县扶持青年(大学生)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;

3.为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辅导、人员培训、管理咨询、法律授助等服务。

三、申请入驻创业基地条件

长兴县内40周岁以下长兴籍青年及大学生,其中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初创企业优先。创业项目须属于以下类型:

1.信息技术类(软件开发、电子商务、网络媒体等)

2.设计服务类(工业设计、建筑设计、室内设计等);

3.外贸、物流、咨询等服务类项目;

4.文化创意类项目;

四、申请入驻创业基地流程

1.申请受理: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向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提出入驻申请,创业青年向团县委青农部提出入驻申请。申请时提交入驻项目(企业)申请表、计划书(项目可行性报告)。

2.项目认定:由县人事局、团县委对申请入驻的青年(大学生)创业项目进行审核筛选,对入选的项目对象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、长兴青年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公示后确认入驻项目。

3.签订协议:经公示确认的入驻项目对象,在签订《入驻合同》等相关协议后入驻创业基地。

五、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

时间:2010820日—2010910

地点: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(行政中心C10楼;电话0572-6256335;联系人:先生);团县委青农部(行政中心B15楼;电话0572-6033254联系人: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