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干的不是工作 是不齿勾当

2010-9-4 9:18:29 来源: 编辑:佚名 阅读:151次 字体:  我要投稿

手里攥着一把假证,打着找工作的名号,进入物流公司当司机,结果拉着人家的货物溜之大吉。日前,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、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曹某提起公诉。

  曹某,32岁,安徽人。2009年9月的一天,曹某一个人在广州深圳街上闲逛,寻思着怎样赚钱来的比较快,忽然看见路边有做假证的电话,便想到用假证混进物流公司当货车驾驶员,然后找机会骗走货跑路。于是,曹某按照广告上的电话做了假身份证,假从业资格证,找到一家物流公司应聘做了货车驾驶员。不久,公司便安排他和另外一辆车去装运手机,见公司没有安排押运员,曹某知道机会来了。装了一车手机后,曹某并没有回公司,而是立马通过街边的小广告,联系上一个专门回收手机的湖南人。湖南人对这批手机的来路表示怀疑,曹某便说是朋友托他卖的返修手机。最后,2500多部新手机以30万元的价格被卖给了湖南人。经鉴定,该批手机价值人民币1156200元。

  2009年12月24日,曹某又用假身份证、假机动车驾驶证进入长兴一家电池公司做驾驶员,用同样的手段将一车电瓶转手卖掉,经鉴定,该批电瓶价值人民币177650元。

  其实早在2007年,曹某就干过这个勾当。2007年3月份,曹某伙同他人用假牌照跑运输,骗取人家的货物拿来卖。当年3月至5月,两人共实施犯罪3次,涉案价值14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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